1,一位在我公司兼职的员工盗走欠条和财务资料,我方多次催要不还,向当地公安报警后,她故意不接电话。警察告诉我:你们走法院吧。
问:我走法院,一些证据被她盗走了。应该如何办?
2,我们在当地法院以公司名义起诉对方,先后历时两年了,可今年3月对方竟在我户口所在地,对我起诉,我向法院提出:A,异地管辖;B,一案两审。法院没有同意。我应该怎么办?
3,我发现,对方的起诉书,不是本人签名,而是对方律师代签名。请问,我能追究她的法律责任,或者“起诉无效”吗?
4,我要求法庭追加被告,这位兼职人员的丈夫,可对方律师竟然在法庭上说:当事人不认识这个人。请问,这是做伪证吗?
5,对方律师代当事人签名,我可以到其所属地司法局投诉吗? |